2021年4月8日 星期四

1. 韋伯就志業政治家所設定的三項人格條件對應著什麼樣的政治觀?(另一種問法:對韋伯而言,為甚麼必須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才有資格以政治作為一項志業?)你同意?


作為一名「在學習政治學」的學生,我閱讀完韋伯兩篇的演說後,回看現今人類社會中對於「政治」的認識和定位可謂有感而發,普羅大眾提到政治都會想到「政客」,而甚少提到「政治家」,但他們也是否真的能清楚區分兩者差別,個人都看多數為否。

 

那這兩者的區分以及成熟政治家應該具備怎麼樣的條件和特質,怎麼樣才可以與政客所區分開,韋伯以「其是否把政治視為志業」為區分標準,而對於一個健全的民主政體而言,具備這樣的特質的「志業政治家」的存在亦是極為重要。

 

那怎麼樣才算是志業政治家,這個特質又是什麼呢,韋伯認為有資格以政治作為一項志業必須具備(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這三項的人格條件,滿足這樣條件的人更是作為領導者的特質;這樣的政治家「為」政治而生存,同時「靠」政治而生存,這兩者並不代表必然相對立和排斥,相反政治家不僅可以在思想上同時做到,在實踐上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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