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 星期四

政治系主任您好:

 

  隨著世界益發錯綜複雜,人們越來越無法理解世界上正在發生事情的前因後果、這些事件與個人經驗的關係、自身在世界上的位置、以及那個位置對自身與世界的意義。所以,今日人們亟需的是釐清所處境況的能力。唯有具備這種能力,才不會過度膨脹自己言行的影響力,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在實踐上窒礙難行終至幻滅;或過度低估,而努力節制自己的期待,向現實妥協並安逸現狀。無論是前者或後者,最後都會讓人們產生囿於某種不可知的結構力量,而無法操持自己生命之感,把注意力轉向自身,進而對群體生活、或公共事務冷漠疏離。或許不是每個人都會成為政治志業家,也不是每個人都想參與公眾事務。然而,人註定無法逃遁群體生活,而一段關係乃至社會的建立,即是以共享某些價值為前提,因此,在生命中的許多時刻,人無可避免地得在諸多價值間做出選擇,承擔相繼而來的責任。所以,我認為韋伯對志業政治家的期待,也就是參照價值中立的學術成果,根據志業倫理行動,應該推及到所有人。

  但保持價值中立的前提,是不作選擇。人們面臨選擇的時候,還是得選一個神祉(價值)來服侍,作為判斷行動的標準。因此我認為,完全按照責任倫理(價值中立)作選擇是不可能的。我將責任與心志倫理理解成光譜的兩端,越傾向責任倫理的人,越會考慮外部提供的條件、擁有的資源與個人能力,以及自己對他人的主觀(良心)與客觀(法律)責任;越傾向心志倫理者則越無視這些。因此選擇與行動時,往往同時根據責任與心志倫理,只是比重的不同罷。

  按韋伯所說,學術與政治的價值是在今日除魅化的世界,讓人們對自己選擇與行動提出交代。今日施行民主體制的台灣,人們擁有對於個人與公共事務作選擇與實現選擇內容的權利()與自由,對自己與他人的責任亦相繼而來。但是,就如我在第一段所說,我認為今日人們缺乏對自身以外他人的關懷,經常忽略或沒有意識到對他人的責任,少數群體的權利與自由未受到最基本的保障。所以即便學術訓練無法普及,我期待貴系鼓勵大學生們去思考對他人的責任,譬如繼續開辦民主法治的課程。感謝您抽空閱讀。

 

德文系二年級學生 陳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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