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 星期四

政治學系課程的核心元素

Q:按照《政治作為一項志業》提供「甚麼是政治」的定義,你認為,政治學系課程的核心元素應當包含甚麼?


A:

韋伯雖然在這場的演講開頭先以「每一種自主的領導活動,都算是政治」這句話來界定政治,但接續下去則將其所要談的「政治」限縮於政治團體——國家——的範圍,並講述了「直接的武力」對於一個國家的重要性,國家使用武力的壟斷性及正當性是其創造及維持秩序的根基,因此武力雖非一個國家正常或唯一的手段,但是國家特有的手段。


然而,國家並不等同或類似於過去的其他團體,國家有「疆域」的特色,國家在某固定疆域上壟斷使用武力的權利。雖然國家是使用武力的權利的唯一來源,但只要在國家所允許的範圍內,其他一切團體或個人便有使用武力的權利。


而無論是國家與國家之間使用武力的權利,抑或在某一國家允許範圍內的各團體、個人之間使用武力的權利,則必然牽涉到「權力的分享」及「影響權力的分配」等,因此韋伯將政治定義為「追求權力的分享、追求對權力的支配有所影響。」


按照韋伯最終為「政治」所下的定義,政治學系的課程所應回應、了解的問題應是權力(抑或權威)究竟從何而來?權力的正當性基礎及來源有哪些?


而若要探討以「權力」作為政治學系課程核心元素的課程設計,應從認識政體、認識國家的政治發展,兩個面向切入。


1. 政體 — 認識各種不同政體的核心價值及其權力分配形式。以民主國家作為一種政體形式,所採用的「三權分立」為例,我認為政治學系所學應推進學生更深入認識三權分立的權力分配形式及其如何體現民主政體的價值?三權分立的正當性基礎為何?最後則是探討這種權力分配形式在政體抑或政治運作過程中的角力與困境。

2. 政治發展政治發展包含一個國家的歷史演進、現代國家作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形成脈絡,以及政權遞移等。從上述面向深入探討,但始終不逃避、脫離回答「權力在這過程中如何形成、運作,及其經歷了什麼樣的轉變?」

繳交時間:2021年3月26日(五)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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