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 星期四

寫給系主任的一封信:讀韋伯關於志業的兩篇演說之心得分享

 敬愛的系主任:

您好!我是政治系大四的學生吳雨宸。在修讀政治系的最後一年,我重新讀了韋伯〈政治作為一種志業〉的演說之後,有一些心得希望可以跟您分享,其中除了自身對於學習政治的反思之外,對於政治學被作為大學高等教育中的獨立科系,應當提供學生什麼樣的教育也有些許想法,想藉著這封信的機會與您討論。

第一次讀韋伯的這篇演說,是在政治系一年級的必修課程「西洋政治思想概論」上,當時僅僅被演說中「熱情、責任感、判斷力」這些明確、好記的精神標語給吸引,就如同當時剛進入政治系修讀的我一樣,初接觸到了許多政治學中的理想模型與理論,對於政治有許多的抱負與目標,卻對韋伯在演說中所包含的期望與遠慮甚少了解。但隨著這三年多來在系上修讀的時間,我對於政治的困惑卻不減反增,直到近日重讀韋伯的這篇演說,才在其中摸索發覺出一些思路。

韋伯之所以列舉出這三項內在的特質作為志業政治家的必備要素,是對韋伯所身處當代政治的現實情況與其發展過程,和韋伯理想中的政治世界相比較而得出的結果,在韋伯的描述中,現代的職業政治家(或許可以直接稱為政客)以政治作為主業,所謀求的除了物質上的經濟需求外,對於權力更為看重,如同我們常使用的政治學解釋,政治是權威性的價值分配,政治所給予人的權力感,插手在控制他人的權力中,可以使得一名政治家擺脫庸碌日常的枷鎖,權力所帶來的虛榮感可能影響政治家的判斷,而為了不負於這等權力所相對應的責任,韋伯將其寄予在前述所列的三項個人特質中,希望透過倫理性的門檻界線,來區分出能夠背負政治使命的志業政治家。

距離韋伯發表該演說已過去了一百年,其內容有部分放在今日已不合時宜,但是其中對於政治家所設立的標竿,我並不認為有所錯誤或者變化,也在此前提之下,我開始思索本系所制訂的核心元素與開授課程,是否能夠檢驗或者培養出這些特質?回想我個人近四年的學習經歷,大部分的老師們皆維持專業的自律,符合韋伯對於政治作為學術的主張,是基於一種學術上的興趣,對於政治結構與政黨關係進行學術分析,而不是公眾對於政治的關心,所提出明確立場的行動與訴求,但是在此看來,系上的課程是將以政治作為主業的職業政治家所需要的專業技能傳授於我們,除此之外,似乎沒有對於內在特質的訓練與要求,至於這類抽象的個人「美德」,是否能在後天(或者大學教育)的學習中取得?這可能涉及了其他學科的範疇,但我樂觀地認為,會選擇加入本系的學生們,絕大部分對於政治已經具有潛在的這類特質。

理想的志業政治家與追求利益的職業政治家或者高談闊論的心志政治家最大的不同,在於其強大的內在力量,給予能夠承擔責任與直面現實的行動力,無論是韋伯的論述或者對於志業政治家的期許,都提到真實世界的政治與理想差距甚遠,在充滿妥協與殘酷現實的政治中,仍然能保持切事的熱情,並在觸及權力時維持判斷力,因此在民主政治中,志業政治家是不可或缺的嗎?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建議本系在課程與教學安排上,在專業能力的訓練過程中,透過增加現實政治的接觸,來引導並提升同學的內在意識,希望同學們能以政治作為一項志業,置身喧嘩之中依然卓爾不群。


恭敬

道安

學生 吳雨宸 敬上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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