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還是沒有掌握題意,無法回答,很抱歉。
2、
我認為培養責任感的前提,是意識到價值是多元的,沒有一個既存的道德倫理標準能夠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我們也沒有權力告訴別人該怎麼作。然而,這種體認可能會讓人以自外於群體的方式逃避選擇。不過我認為,大多數的人都是渴望不朽的,希望自己不會隨著時空遞進,被扁平化成為墳墓上的碑文、神桌上的牌位,或是族譜上的名字,更不希望被遺忘;希望自己的肉身死亡後,夠以某種形式達到不朽,可能是以自己獨特而深刻的思想、言語,或對歷史進程有至關作用的行動作為媒介,被別人不斷回憶與評價。一旦這種渴望壓過選擇的焦慮,就成為行動的動力,也就是實現理想熱情。判斷力則需要透過累積經驗和訓練思辨能力來獲得。但想要具備這三個條件,我認為必須願意、且有餘裕多方面嘗試,讓生命中遭遇的事件影響發酵,檢視這些經驗,形成自己的一套行為標準。這是機運問題。
3、
個體的生命會因為被禁錮在某個位置,必須服從其附帶的責任義務,只能機械式完成被交付任務,失去用自己標準判斷行為的空間,變得庸碌重複,像薛西弗斯那樣,把巨石推上山一次成了計算時間的單位,對他而言時間是圓形迴歸的。不過,在集體形成的空間裡,時間呈線性流動,因為不同的生命秩序在這裡匯集,各種不同的價值處於平等地位,進入無法消解的衝突狀態,這時就必須有人消極地對已發生的衝突做出回應,承擔協調這些價值的重任;或是以某個價值推導出的理想,積極地將眾人引領到某個未知的地方,無論是哪種情況,他得在沒有既定標準的情況下做選擇,且選擇所導致的後果也難以預料,選擇的優劣只能由時間揭示,也就是說只能由後世來評價。事實上,因為不能確定選擇的結果什麼時候會揭示,也無法確定影響的範圍,所以個體所能盡的責任,只有在選擇前慎慮而已,並且希望後世會諒解前人鑄下的過錯,或是承繼先人未竟的志業,這是我眼中我們的處境。所以我認為熱情、責任與判斷是民主體制下公民的須具備的人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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