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按照《政治作為一項志業》提供「甚麼是政治」的定義,你認為,政治學系課程的核心元素應當包含甚麼?
依照韋伯《政治作為一項志業》當中對於政治的定義,我認為政治學系課程的核心元素就是權力。所以最重要的當屬於建立同學對於權力的認識與了解。畢竟依照韋伯的觀點來看,以政治作為一項志業的人應該要視權力為手段而非目的。
而建立「正確的」(帶有道德意味的)權力觀,至少包含了:
一、對於武力(公權力合法壟斷暴力)的了解
二、制度分配與權力的關係
三、不同價值的內涵與其界限
首先就第一點來說,對於國家而言,權力的根基就是合法壟斷的暴力,因此必須先理解合法壟斷的暴力究竟代表什麼,其使用起來又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這裡除了教室裡的學習之外,最重要的其實是到國家暴力實踐最具象化的現場(社會運動等場域)親自體會。若沒有親身體驗過(至少在現場),我認為很難僅透過教室的學習建立正確的權力感受。
對於國家權力的根基有所了解後,緊接著就要了解權力呈現的一種通常形式:制度。當然,有觀察者提出對於權力的諸多觀察(權力的三面向等),權力呈現形式當然不僅止於制度,但制度無疑是最普遍也最直觀的觀察模式。這也是為什麼比較政府與政治絕對是政治系的核心課程。唯有了解權力呈現的通常形式之後,才有可能進一步操作權力的分配、維持、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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