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主任您好:
我是政治系四年級學生,周子筠。在閱讀完韋伯《學術與政治》兩篇演講後,有些心得想與系主任分享與交流,也希望主任能不吝指教。
韋伯的期待
提到韋伯對於「志業政治家」的期待還是不得不講到其所設定的三項條件,分別是熱情、責任感和判斷力。而我同意這三項「志業政治家」所需要具備的人設,是缺一不可的。原因如下,我認為三項特質剛好代表了「對外」、「對內」、以及「對事」三面向的態度和能力。對於自身的堅持,需要倚靠熱情才能保持其動力,也同時能不斷激發出靈感。對於公領域,如何保持政治家行正道、而非為了私利所行事,所需要的就是為了共同體對抗不公義的責任感。而判斷力,則是政治家在面對決策時,所需要有的技術能力,以及將其價值觀利用選擇的方式體現在事物上的能力。
如何達成
依據前述韋伯的期待,本段希望探討如何達成此一期待。
三項條件若是想要同時達成,我認為一半靠機運,一半靠後天養成。機運方面是「熱情」的形成,我認為此一項目是最無法利用人力所養成,而是與生俱來天性。心所嚮往之地,往往不是因為教育所養成,而是一種自然產生的吸引力,無從選擇。熱情亦是。因此我認為在三項條件之中,熱情是最為優先的條件,先滿足此一條件,其餘兩項皆能靠其他方式補齊。
而責任感與判斷力的養成,我認為可以利用後天的教育以及經驗來養成。責任感是因為與人相處後,基於對共同體的認同,進而想要為其負責的心態。而判斷力則是學習過後,融合技能與知識的展現。這兩項應該要是「教育」所追求的目的。接下來也會依序說明。
東吳政治系
談完韋伯的期待與教育,我希望可以回到教育的場域,也就是我們所處的東吳政治系。依照這些期待,政治系所要求的、所期望達到的成果到底為何?身為系主任的您,又認為應當如何達成?從政治系的組成來看,能夠分成教授、學生、與課程,在這三方面,分別有各自所要求的內涵與核心元素。
教授方面
依照韋伯的說法,學者與教授是無法兼得的,因為兩者所要求的特質不同。那麼想請問系主任對於系上教師遴選的方式為何,又該如何判別其適合擔任「學者」亦或「教授」;將政治視為「職業」亦或「志業」?對於現任的教授若有失職的現象,又將如何處理?例如:將個人政治思想灌輸給學生或是試圖扮演「先知」來煽動眾人,而非不待預設的單就事實進行解讀。
學生方面
除了教師方面,政治系所欲求培養的學生,要成為何種模樣?也是希望能夠請教系主任的。政治系是否有野心讓學生在未來以「學術」或是「政治」為業?對於政治系畢業生的期待為何?以我個人的觀點而言,我認為正是因為系上沒有具體的圖像和相對應的課程,所以導致系上學生和教授品質良莠不齊。此一現象更應該從改革課程開始,對於學生品質的管控、教學的質量有所要求,並且制定出真正能教學相長的模式,而非「僅供參考」,無實質作用的教學評鑑。
課程方面
依照韋伯在《政治作為一項志業》中對「政治」的定義,我認為政治學系的課程核心應該要從三個面向來規劃,分別是「人」、「權力」、「國家」,來談論三者在政治社會中的角色,以及三者間的關係。
1.人
從最小單位的「個人」出發,到「家庭」,大至「企業」、「政治團體」。談論其在政治社會中的「自主的領導活動」。
2.權力
探討權力的形成、種類,以及權力所伴隨而來的各個樣態。以兩個層面來看:權力在物理上的展現是實質的武力、國防安全;權力在關係中的展現即是統治、壟斷、支配。這些不同的關鍵元素形塑出「權力」的樣貌。
3.國家
從「國家」的概念,進而談論「利維坦」的形成。而國家層面所涵蓋的範圍更廣,向內是國安、領導,向外是國關、國防。也能從國家與公民的關係、國家與國家的關係,來連結「權力」在其中作用後的結果。
基於上述,我認為以韋伯的政治定義來制定政治系課程,可依照前述的核心元素來設計。
政治存在於課堂的必要性
最後,想要談論的是政治存在於課堂的必要性為何,這也牽扯到了政治系的存去。我認為政治學的普及化才能使政治學受到重視。這過程中政治系的「去政治學化」便是必經之途。我並不同意校園內要「去政治系化」,因政治系所教授的課程中,除了政治學外,仍有其他領域的專業知識訓練,因此全面廢系恐會因噎廢食。但單就「政治學」而言,應該要成為不分科系的共同必修學科。我相信政治學的目的不是使所有人成為「志業政治家」,而是讓大家成為一個不同程度的「政治家」。普及化後的政治學教育,才有可能將學生教育成具有議論能力的好公民,離我們所欲求的民主社會更靠近。相信這也是政治學系所樂見的結果。
以上淺見,也盼望得到系主任的回覆交流。
祝好
學生
周子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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