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為何該是一項志業?政治該如何是一項志業?以志業為追求的政治家應具有哪些人格條件?閱讀文本前曾對這幾個問題進行思考,並在了解演說內容後對者些疑問有了心得與收穫。以下將用三個面向來論述對上述問題的看法與了解。
一、為何非有熱情、責任感、判斷力等條件否則不足以成為政治家
若要以政治作為一項志業而非短暫的謀利手段,首先應對政治這項學問有利益以外的回饋,當一位政治家以賺取實質利益為追求時,則不可能以群眾利益為優先,更不可能彰顯政治對社會發展的功能。因此,若在政治工作上無法獲得非物質層面的富足,抑或對此事業沒有熱情、沒有對追求發展的渴求,那將無法以此為志業。
責任感的重要性在於,當對於政策或理想的施展遭遇反對力量的阻礙時,不願意窮盡方法以達成共識,而是講問題歸咎於群眾的愚昧、無知和沒有足夠的政治專業,那將淪為一種高高在上的睥睨姿態,並將沉溺於自視甚高的浪漫中而無法施展抱負。
判斷力的重要性彰顯於,政治家小從對政策制定的眼光大至國家的發展路線有無精準的判斷力,一個以政治為志業的政治家影對政治情勢
有敏銳的觀察和感知,並應在遇到任何徵兆時迅速對事件做出判斷。
二、如何養成志業政治家抑或需機運而非人力
要具備成為志業政治家應具一定的先天條件,最重要的是經濟上的無虞,將一項職業視為志業而非謀生工具對多數人來說是夢幻且不可企及的。因此唯有確保經濟生活的自由,才有可能將政治工作視為一項志業來追求。
而若除去現實因素,利用人力培養出以政治作為志業的政治家應可有被實現的空間。以韋伯的志業政治家應具備的條件為教育標的,養成對公共事務具有熱情、對尋求共識和推行思考方式有責任感、以及對社會發展路線有精準觀察能力者並非遙不可及的目標。
然而現實社會的發展有太多變因,無論是歷史進程、文化發展脈絡、社會風氣、宗教信仰等因素,都將成為塑造符合韋伯定義的志業政治家之不可避免的問題。
三、就維繫健全的民主政體而言,志業政治家對此有無正面影響
民主政體強調個人發展、多元性和人權,而這些元素雖不一定與社會的整體發展相互違背,但就歷史上的各個政權來看,當一群人以整體利益為追求時,勢必將犧牲力量薄弱的少數人的權益。
因此一個全然的志業政治家,對民主政權的發展將未必是件具有正面影響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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